濟一中政字〔2019〕24號
關于加強校園工程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做好校園內工程施工、設備維護以及物品運送期間的管理工作,實現安全文明作業,保持好校園秩序,維護好校區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加強對進校施工、維保、運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學校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在項目招標或協議商談時,須將相應本規定作為取得項目報名資格和簽署合同協議的必備條件。將施工作業期間建立相應的“安全防護隔離網”、設立“警示標識牌”、“夜間警示燈”、公告施工作業內容時限、及時清理現場、恢復環境以及賠償責任等作為必備條款。要明確施工作業方須遵守的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明確其安全生產責任人。
二、施工場地與其他區域隔離,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人員須在限定區域施工、活動,非公不得進入校園內的其他場所。禁止噪音、喧嘩以及亂丟煙頭、垃圾等不文明、不安全行為。師生和非項目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三、加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文明教育和安全管理。學校相關項目責任人要會同施工作業單位對進校務工人員進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宣講國家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簽訂承諾書,佩帶標識上崗,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嚴格實行過程化管理,對違背承諾、違犯學校規定的,及時進行規勸、制止和教育;對造成校產損失、生產事故的,依規依法賠償、追責問責。
四、加強施工作業車輛管理。施工作業前需到安保處辦理車輛(人員)臨時出門證,報備施工相關資料信息。車輛(人員)統一由濟安橋南路西大門進出校園,按照《學校校園車輛管理規定》行駛、停放,大型運輸車、工程車只能在環路行駛,禁止超速、鳴笛、違停,確保校園行人安全、設施完好和正常秩序。
五、加強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施工作業單位須保持施工負責人在施工現場,對施工作業用電氣水設備等進行定期監督檢查,配足配齊消防器材,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人員須戴安全帽施工,嚴禁違規操作和使用電氣設備,確保施工作業符合安全規范。高空作業須系安全帶,高掛低用系牢固,設置警戒帶,嚴禁高空墜物。安全外架搭設、安全網掛貼以及腳手架搭設應遵從《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
六、加強施工作業用水電氣管理。施工作業需臨時接引水電氣的,須到學校總務處備案,由學校專門人員協助完成。需停水停電的,須提前12小時向學校總務處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擅自停水停電造成后果的,由施工作業方負責。
七、加強施工作業現場物料管理。施工作業單位應提前合理規劃布置臨時設施,堆存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應避免二次搬運,不得占用校園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八、加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安全管理。施工作業單位須嚴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校園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加強對現有道路綠植管網設備的保護,土方開挖須提前報告總務處,以便確認圖紙。施工作業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不得破壞校園道路、硬化鋪裝及花草樹木,如有損壞及時恢復或照價賠償。
九、本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執行。
濟寧市第一中學
2019年9月1日